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的精神,为加强学校国际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确保国际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塑造学校良好的国际形象,依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国际学生管理工作属于外事工作,外事工作无小事。学校各级各部门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省厅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政治自觉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国际学生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学校国际学生群体的稳定和安全。坚持“全面覆盖、分口把关、层层落实责任、一票否决”的原则,确保大局稳定。为此,学校成立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管理。
组 长: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工保卫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国际交流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后勤保卫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及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主任: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兼)。
联络员:国际交流学院综合干事
成 员: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各二级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校团委干事,后勤保卫处全体在职员工,国际交流学院全体在职员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3、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1、快速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应急资源配置和需求情况、事件的演变和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
2、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接听市委、市政府、市委外事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工作电话;
3、做好国际学生安全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4、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国际交流学院对国际学生进行法律、安全培训;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
国际交流学院要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国际学生到达学校后,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帮助国际学生掌握安全和自我防护知识,使每位国际学生知晓常用的急救和求救电话号码。各级干部和教师要深入到国际学生居住和学习环境中去,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当于每个学期开学时,通过组织国际学生安全专题会议,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还应当不定期地开展案例教育,让国际学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服务管理与治安保障工作
国际交流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规定对报名申请的外国公民的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考核,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不得招收。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要经常听取国际学生反映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好国际学生的食宿及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国际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查验、登记制度,正确填写标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以备公安机关检查;禁止国际学生留宿外人;将国际学生住所作为防火、防盗、防骗的重点,加强检查督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际学生住所安全。后勤保卫处要强化校园治安防范管理,严防各种滋扰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信息保障
一旦发现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后勤保卫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积极配合医院、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迅速了解事件规模、伤亡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籍及财产损失基本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领导小组迅速掌握情况做出决策。同时应保护现场,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发展,把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妥善处置。
五、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1、处理原则: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分工协作、内外有别。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学校党政办公室应做好媒体和相关人员的接待、协调工作,宣传统战部应严格按授权接受媒体采访,做好舆论管控。
2、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和程度,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
(1)国际学生患严重疾病。包括严重的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如各种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性病等,校医院应立即行动,并决定留院诊治或送往其他医院诊治,同时报告领导小组。一经确诊患传染病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凡患传染病的国际学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到附属医院医院隔离室对患病师生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由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通知其家长或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对传染病人可能涉及到的所有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后勤保卫处应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2)国际学生发生群体性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群体性的斗殴等危及校园稳定的事件,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国际交流学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后勤保卫处组织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劝阻和疏导,控制事态发展,学生工作处对违纪者根据校纪校规处理,对违法者由公安部门处理。
(3)国际学生死亡或失踪。国际学生疑似失踪,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国际交流学院负责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人,学校快速组织力量寻找。国际学生失踪超过24小时或死亡由学校按照程序上报公安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工作,同时报市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外事办、市公安局、国际学生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通知家属或监护人。
(4)国际学生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事态进展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疏散围观群众,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学校附属医院及相关人员在得到消息后应快速赶往现场,帮助学生快捷入院就医。如发生人员伤亡,学校应按要求及时报市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外事办、市公安局和国际学生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通知家属或监护人。
(5)国际学生遭遇财产被盗、校内抢劫、涉毒、涉黄等刑事案件,后勤保卫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人员调查案件和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帮助。
(6)国际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过期导致在中国非法居留,国际交流学院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责令、督促非法居留学生补办护照,签证延期,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处罚。
(7)国际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火灾、地震、爆炸、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雷击、电梯事故等事故性事件,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国际交流学院应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救治伤者,同时按事件严重程度上报市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外事办、市公安局、国际学生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通知其家属。
3、突发事件处理完成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客观地对事件进行总结,并对处理工作的组织程序、计划方案、决策措施、预后效果等各方面资料汇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