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州职院中华虞舜文化与创新资源库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 8 日8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州职院中华虞舜文化与创新资源库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37000元
 最高限价:137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标的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永州职院中华虞舜文化与创新资源库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永州职院中华虞舜文化与创新资源库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37000元  | 
    137000元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缓)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缓)缴保险费的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2)-(6)可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项目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 2020年12月7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地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201室(总务后勤处)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201室(总务后勤处)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8日8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201室(总务后勤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联系方式:  银老师   15207470058  
  
 联合体协议(格式)
  
 致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