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24】256号)、《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及各教学院部审核(时间:4月11日—4月18日)
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对照认定条件,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等级的《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5),并同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审核盖章签字的复印件,带原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签字,审核人在复印件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准备好后报各学院(兼课人员报任教课程所在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各教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盖教学院部公章。
2、个人上网申报(时间:4月11日—4月25日)
申请认定的教师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地址:https://jiaoshi.hnedu.cn/selfservice/index)将经过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各教学院部初审后的佐证材料上传至信息系统,完成个人申报工作。
上网申报资料及要求见:附件10
3、材料汇总提交(时间:4月28日-29日)
各教学院部初审合格、组织个人上网申报后将申报人员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报名信息汇总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整理汇总,交教师工作处(联系人:盘老师15869953335 )。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诚信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在双师申报、推荐、审核、认定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
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高等职业教育初级》
3.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高等职业教育中级)
4.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高等职业教育高级)
5.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破格认定)
6.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信息表(高等职业教育初级)
7.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信息表(高等职业教育中级)
8.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信息表(高等职业教育高级)
9.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信息表(破格认定)
10、上网申报所需资料及要求
教师工作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