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我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建筑工程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受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统一领导,由系辅导员兼任领导机构的负责人,以便在管理工作中起行政保障作用,使工作高效运行;
2.全体辅导员参与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热心于心理健康教育事业,专兼职相结合、多学科相结合,以便在管理工作中相互协调,使工作有序运行;
3.辅导员具体指导本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指导、帮助建筑工程系全体学生提高心理素质为宗旨,倡导“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心理健康教育观,实行点面结合,既注重全体学生的心理辅导,又开展个别学生的心理辅导,为学生在学习成才、交友恋爱、求职择业等方面排忧解难,帮助广大学生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承受挫折、自我发展的能力,并逐步建成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朋辈互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体系,配合学院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了解自身心理特点,同时树立现代健康新观念;
2.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能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完善;
3.使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4.引导学生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面对挫折的能力;
5.培训心理调试技能,使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试,及时调节负性情绪;
6.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7.使学生树立积极的交往态度,掌握人际沟通的方法,学会协调人际关系,增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8.培养学生健康恋爱心理的调试;
9.使学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和了解自身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
10.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贫困生等。
四、业务工作
1.对本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以选修课的形式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4.开展大学生专题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讲座;
5.对班导、班级心理委员及心协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6.指导、协调“建筑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与院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
7.对本系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8.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以发展性辅导或咨询为主;
9..负责与院、各系学生工作系统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