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班级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班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进步和实际表现,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方法。
班集体综合考核从政治思想、班集体建设、学习、文体活动四个方面进行,每个方面基本分为 60分,具体方法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基本要求
1.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同学关心国家大事、热点时政。
3.积极倡导公益劳动,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一)考核方法
1.加分内容
(1)对大一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同学思想要求进步,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表现良好的班级,加 5分;发展有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加 1分/人次;发展有预备党员的,加 2分/人次。
(2)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加 5分/人次,其它先进个人加 2.5分/人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加 4分/人次。其它先进个人加 2分/人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加 3分/人次。其它先进个人加 1.5分/人次。
2.扣分内容
(1)全系集体活动、会议、升旗不参加者,每次扣 3分/次。
(2)学生个人受处分,通报批评扣 2分/人次;警告~记过扣 4分/人次;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扣8分/人次。
二、班集体建设方面
(一)基本要求
1.班级活动正常
2.班委组建,班团干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班级、宿舍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完善,措施有力。
3.团支部、班委会能团结一致,并与辅导员、班主任或辅导员助理一起较好地组织班级同学开展各种活动。
4.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学期一次以上),主题班会、团会且出勤率在 95%以上。
5.每次的系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每个宿舍均达到“合格”以上。
6.报名各种院级社团、兴趣小组。
(二)考核方法
1.加分内容
(1)国家级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加 8分;省部级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加 6分;院、系级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分别加 5分、4分。
(2)团支部月考评中优、良、的为所在班级分别加 2分/次、1 分/次;每学期获优秀团支部的为所在班级加3分。
(3)宿舍卫生评比获院、系级文明宿舍的分别加 2分/舍次、1分/舍次;(同时获院、系文明宿舍者以院的计算);院级宿舍设计大赛获奖宿舍加 6分/次;系级宿舍设计大赛前三名和优秀奖依次加4、3、2、1分/舍次。
(4)每学期的宿舍卫生评比中,平均分:90~95(不含 95)加 1分/舍次;95~99加 1.5分/舍次。
(5)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受院系表扬者,视情况为所在班级加 1~3分/次。班级开展联谊活动可适当加 3~4分/次。
2.扣分内容
(1)班级受通报批评扣 5分/次。凡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每人次减2分;受警告处分的每人次减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以上处分的每人次减10分。受到公安部门拘留等违法犯罪的,每人次扣20分。
(2)课堂考勤班级受通报批评扣 5分/次;晚自习检查受通报批评扣 3分/次。
(3)每学期的宿舍卫生评比中,平均分低于 80分的扣 2分/舍次。
(4)有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偷盗、打架斗殴等情况的,每人次减5分。
(5)人为造成重大伤害、火灾等的,每人次减10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责任。
(6)在各类评优评先、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评定工作中,有违反校系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的,每人次减10分。
(7)班级组团或者个人未经辅导员、系部同意,私自外出游玩的每次扣5分。
(8)在院里考评中,如有扣分情况,每次按本次扣分双倍扣分。
三.学习方面
(一)基本要求
1.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
2.班级学习成绩良好,各科补考率不高于 15%。
(二)考核办法
1.加分方面
(1)科技活动方面有成果,获国家级奖励加 10分/项;省部级奖励加 8分/项;市级奖励加 7分/项;院级奖励加 7分/项,系级奖励 6分/项。
(2)创新大赛活动方面有成果,获国家级奖励加 20 分/项;省部级奖励一、二、三等奖加 15分/项、12 分/项、10分/项;市级奖励一、二、三等奖加10分/项、8 分/项、6分/项;院级奖励一、二、三等奖加6分/项、5分/项、4分/项。
(3)各类征文或写作比赛中,获奖前三名、优秀奖依次加 4、3、2、1分/人次。在院内发表通讯稿,广播稿、加 3分/人次、2 分/人次。 (以上加分的个人累计不超过 10分,班级累计不超过 20分)。
(4)参加院团委的大学生科研立项活动,申报的加 6分/人次,立项的加 10分/人次。(主要负责人 60%,第二负责人 25%,第三负责人 15%)。
(5)考试课目没有补考的加 5分/科。
(6)班级补考率:5%以下的,加 5分;5%~12%的,加 1分。
(7)每月课堂考勤率排名位居全系前三名的班级依次加 5、4、3分。
2.扣分内容
1.每月课堂考勤率排名在全系后三名的班级依次扣3、4、5分。
2.班级补考率:15%~18%的,扣 8分;18%~20%的,扣 10分;达 20%以上的,扣 15分。
四.文体活动方面
(一)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种文体活动。
2.以班级为单位参加院、系级团体赛。
3.积极参加院运动会各种比赛项目。
4.班级组织文体方面的活动、实践活动、社团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班级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二)考核方法
1.加分内容
(1)在院级文艺活动中获班集体奖的加 6分;个人奖加 4分/人次;在系级文艺活动中获班集体奖前三、优秀奖名依次加 5、4、3、2分;个人奖前三名、优秀奖依次加 2.5、2、1.5、1分/人次。
(2)参加全国性文体活动获奖加 15分/人次;省部级加12 分/人次;市级加8 分/人次;院级奖励加4分/项,系级奖励3分/项。
(3)凡参加院运动会破纪录者为相应班加 5分/人次;未获奖者根据情况加 1~3分/人次;集体项目每人加 0.5~1.5分/人次。
(4)参加院、系的各种文艺活动(院艺术团、文艺晚会演出等)分别加 2、1分/人次。
(5)参加院、系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获奖者根据情况为所在班级分别加 2~4分/人次、1~3分/次,参与者加 0.5~1分/人次;搞服务工作或拉拉队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级根据情况加 2~3分。
(6)凡以集体名义组织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持证明)加 1~ 5分。
(7)参加青协组织的各种志愿者活动的,加0.5分/1小时,取班级累计得分的5%
五.组织实施要求
1.考核对象:系部学生(毕业年级除外)
2.考核时间:每学期每月进行一次,期末汇总核算名次。
3.考核方法:
(1)班集体综合考核,由系团总支部、学生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考核工作。
(2)班集体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先进班级评定的基础和对班主任、辅导员(兼职辅导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3)班集体综合考核在各班自评的基础上,呈上书面材料证明、工作计划、总结,由系学生会考评办审核评定,汇总存档。
(4)班集体综合考核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考核小组要对个班级的考核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系学生会考核办对部分班级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5)各类奖项情况由系团总支提供考核材料、其它涉及活动则由系学生会各部门提供。
(6)班级综合评分成绩初算后将公布全系,对有异议处,经班级综合评分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班。(每月在学生大会上宣布考核结果)
班集体考核最终结果=(政治思想得分60)×15%+(班集体建设得分60)×20%+(学习得分60)×50%+(文体活动得分60)×15%
得分在 95分(含 95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5~85分为中等;65~75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
注:班级如有违纪处分情况(以院发文件为准),不能评为优秀。
六、其他方面
1、获得优秀班级,在系部各类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比中适当增加名额。
2、同一加、扣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归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建筑工程系学工领导小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