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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严肃会议、活动纪律的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作风建设,端正会风,严肃活动纪律,切实纠正会议、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严肃会议、活动纪律的规定如下:

一、会议、活动是指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党支部、工会、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以及学校或上级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如集体备课、主题党日活动等。

二、需要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准迟到、早退、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三、对专职教师参加会议或活动情况的考核,坚持量化管理、奖优罚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积分管理办法。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1、每名教师初始考勤积分为0分;

2、因公假、婚假、丧假、病假(提供就医证明,如现场图片或病历等)而缺席会议或活动者,不扣分;

3、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

4、一学年内,教师请事假前3次不扣分,超过3次的,每超1次扣2分;

5、请病假但没提供就医证明者,每次扣2分;

6、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

四、积分运用:

1、积分排名靠前者,在推荐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对象时,部门将其作为优先推荐对象;

2、积分排名在总人数1/3之后者,部门在对其进行思政教师专项津贴等级评定时,不能评为A等;

3、一学期内被扣分12分以上(含12分)的专职教师,该学期思政教师专项津贴等级定为C等

4、一年内被扣分12分以上(含12分)的专职教师,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党员民主评议优秀等级的资格。

五、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或活动3次以上(含3次)的兼职教师,该学期思政教师专项津贴等级不能评为A等,超过5次者,该学期思政教师专项津贴定为C等。

六、教学干事或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与活动的考勤登记,教学干事负责考勤积分的登记与公示,支部纪检委员负责会风与活动纪律的监督。

七、本规定自2025年10月16日起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