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污水的“达标”排放指的究竟是哪个标?

发布时间:2016-01-14     访问次数:

1、3、污水的“达标”排放指的究竟是哪个标?

我们经常听到“达标”排放的概念,这个“标”究竟是哪个标准?实际上因为各行业排出水的差异很大,国家对各行业制定的标准都有所侧重和不同,有工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养殖污水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的标准,很多省份和企业还制定了自己的排放标准。有的标准还进行了分级。因此,达标排放真的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

(一)    基本标准

1.  水质要求标准GB3838-2002

对水质要求最基本的标准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此标准中中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标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其标准限值如下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序号

标准值  分类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1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值(无量纲)

6-9

3

溶解氧 ≥

饱和率90%(或7.5)

6

5

3

2

4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6

10

15

5

化学需氧量(COD) ≤

15

15

20

30

4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

3

4

6

10

7

氨氮(NH3-N)  ≤

0.15

0.5

1.0

1.5

2.0

8

总磷(以P计)  ≤

0.02(湖、库0.01)

0.1(湖、库0.025)

0.2(湖、库0.05)

0.3(湖、库0.1)

0.4(湖、库0.2)

9

总氮(湖、库,以N计)≤

0.2

0.5

1.0

1.5

2.0

10

铜  ≤

0.01

1.0

1.0

1.0

1.0

11

锌  ≤

0.05

1.0

1.0

2.0

2.0

12

氟化物(以F-计) ≤

1.0

1.0

1.0

1.5

1.5

13

硒 ≤

0.01

0.01

0.01

0.02

0.02

14

砷 ≤

0.05

0.05

0.05

0.1

0.1

15

汞  ≤

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16

镉 ≤

0.001

0.005

0.005

0.005

0.01

17

铬(六价) ≤

0.01

0.05

0.05

0.05

0.1

18

铅 ≤

0.01

0.01

0.05

0.05

0.1

19

氰化物 ≤

0.005

0.05

0.2

0.2

0.2

20

挥发酚 ≤

0.002

0.002

0.005

0.01

0.1

21

石油类 ≤

0.05

0.05

0.05

0.5

1.0

2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

0.2

0.2

0.3

0.3

23

硫化物 ≤

0.05

0.1

0.2

0.5

1.0

24

粪大肠菌群(个/L) ≤

200

2000

10000

20000

40000

(注:摘自GB3838-2002表1)

养殖业属农业用水应属Ⅴ类,因此满足Ⅴ类标准,应视为可“达标”排放。

2.         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自1998年开始执行,由于制定较早,其中许多部分已经被新的标准代替,如被GB18466-2005、GB 20425-2006、GB 20426-2006部分代替,2014年又被GB30486-2013、GB30770-2014等部分代替,但未替代部分目前并没有废止。此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两大类:第一类主要为重金属,与养殖行业相关性较大的为第二类污染物的部分指标,见表1-2。

表1-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3

悬浮物(SS)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11

氨氮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其它排污单位

0.5

1.0

-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注:摘自GB GB 8978-1996表2)

由上表可见,综合排放标准中对第二类污染物规定了三个级别的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标准要求依次降低。

(二)    行业标准

实际上国家对养殖业制定有污染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规定的指标如下表1-3。

表1-3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控制项目

五日生化

需氧量(BOD5)

mg/L

化学需

氧量(COD)

mg/L

悬浮物(SS)

mg/L

氨氮

mg/L

总磷

(以P计) mg/L

粪大肠

菌群数 个/100mL

蛔虫卵

个/L

标准值

150

400

200

80

8. 0

1000

2. 0

(注:摘自GB 18596-2001表5)

综上所述,就畜禽养殖业而言,所谓达标排放有三个意思:第一,满足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简称为达到“畜禽标”; 第二,满足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简称为达到“综合排放标”,此标应分成一、二、三级,如标明达到“综合排放标二级”;第三,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简称为达到“水质标”,此标应分成Ⅰ、Ⅱ、Ⅲ、Ⅳ、Ⅴ类,如标明达到“Ⅴ类水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