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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02 】

关于报送2025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1号文件精神,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一、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5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09-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条件,但未申请学费补偿的,可以补报。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5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①2024年、2025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②2011-2025年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二、学生或学生家长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的材料

在校生、毕业生和直招士官应征入伍申报适用:

(1)学生在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校生、毕业生、直招士兵适用);

(2)学生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可扫描学籍学历二维码的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后应征入伍适用);

(4)保留学籍或复学申请学籍异动表(在校生应征入伍适用);

(5)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学生本人红底一寸证件照在贴在申请表上;

(7)银行卡信息正确承诺书。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报适用: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复学、退役入学适用)一式两份;

(2)学生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可扫描学籍学历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银行卡信息正确承诺书;

(5)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学生本人红底一寸证件照贴在申请表上。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必须从全国征兵网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不接收手工填表。

2、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一律待退役复学后一次性申报。

3、申请的补偿或减免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不包括学校收取的住宿费、书籍费等其他杂费。

4、退役士兵学费教育资助仅补报上一学年度。

四、工作要求

.1、此次申报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务必确保材料信息详实、准确、完整。逾期无法补报,请各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2、第一次申报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学生,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去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盖章确认后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符合学费减免资格的学生,并于9月30日前(星期二)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所有佐证材料上报资助中心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一并盖章。

3、去年和前年申报过(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的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学生今年仅需要提供当年九月份申请并打印的最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银行卡信息正确承诺书。如有学籍异动(转专业)需重新申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再次核准后并去相关部门盖章。

4、2025年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25年退役士兵信息表(电子版)和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要求经办人签字,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严禁告知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生学费“先交后退”。

6、申报毕业生、在校生和直招士官服兵役学费资助带齐审核材料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到学校本部办公楼一楼阳光服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