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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何格妹等2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06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何格妹等2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7天(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5月12日前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746-6663026,6663027。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