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2026学年通学外宿申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学生办理2025—2026学年通学外宿申请通知如下:
一、所有本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指定的学生宿舍住宿。
二、符合通学条件,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通学外宿
(一)通学外宿的条件
1.学生家住永州市,距离学校3公里以内;
2.因特殊原因需单独住宿的;
3.因身心健康问题需单独住宿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且有监护人(家长)陪读者。
(二)办理外宿的审批程序
1.符合外宿条件的学生,经家长同意,本人如实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通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签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审核同意后签字。
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三)办理外宿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1.本人书面申请书(附家长意见、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人(本人、家长、亲属、共同居住人、房东等)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因身心健康原因不适合集体居住学生宿舍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书、医生建议)原件。
4.租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
5.《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通宿申请审批表》原件。
6.《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生安全承诺书》原件。
三、办理时间
6月5日——6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后再上报各校区学生工作处办理审批。
2.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采取有力措施,常态化排查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行为;对未经批准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会同家长认真做好其思想教育引导,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死角和空白点。
3.各学院要加强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特别是要求学生不能租住在危房和自建房内。
4.通宿申请原则上每学年办理一次,到期后需重新提出办理申请。
5.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校外住宿资格,并立即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已办理通宿手续仍在宿舍住宿者,一经发现,将按一个学年追缴住宿费。
7.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完全承担。
8.二级学院如实登记,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若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申请人及时报告本班辅导员及所在教学点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登记备案。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3日
附件一: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通宿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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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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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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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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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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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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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通宿理由(材料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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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通宿地址(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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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住亲属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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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宿地址(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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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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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宿房屋是否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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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宿房屋是否危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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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宿房屋排查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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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宿承诺 |
1、校外住宿事宜已由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市、区及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4、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晚上若需要参加学校的学习、思想政治或文体活动,家长(监护人)负责接送。 5、定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并与所在班级保持联系,;如因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事情延误或损失,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6、在校外居住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家长和本人负责。 7、相关签名为当事人亲笔签名。 8、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变更,及时报告本班辅导员及所在教学点学工部和二级学院。 签名: 年 月 日 |
班主任、辅导员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家长意见栏内容必须真实,由家长亲自填写并签名。 2、本表审批后一式五份(由本人复印),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班级、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各一份,并必须在审批结束后一个月内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缴费手续,过期不办,自动失效。 3、本表是在校学生办理通宿的申请表。每年办理时间为老生阳历6月份,新生9月份(国庆放假前办理完毕),过期不再办理。 |
附件二: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本人系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个人原因需在学校附近租住。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以及维护学校的稳定,本人遵守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并做出如下承诺:
1、在校外住宿属于本人自愿行为,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完全承担。
2、申请校外住宿的事由和材料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
3、经常自查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校外住宿期间不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传销、爆炸、拐骗、重伤害、走失等)或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利度,按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做好生活场所消毒、通风,保证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化同住人员防疫措施。
7、在二级学院如实登记,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
8、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意外或突发情况,主动与家长和学校(辅导员)联系。
9、在校外住宿期间,如表现已不符合校外住宿条件,本人同意学校取消校外住宿申请,并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