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件
永职工字[2011]9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之际,为激励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工会会员在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为和谐校园建设与学院发展做贡献,院工会决定在全院工会会员中开展2011年度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全院在职的工会会员(含非在编工会会员)中评选产生;“优秀工会干部”在全体工会干部(包括学院工会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各分工会主席)中评选产生。“优秀分工会干部”在当选“先进分工会”的分工会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关心、参与院、部门分工会的各项工作;
2.参与意识强。能积极参与院、部门(系)的民主管理事务和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受教职工好评。
(二)“优秀分工会干部”的评选条件
凡当选2011年度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分工会”的部门工会干部可自然入围“优秀分工会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比例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根据院工会下达的按工会会员总数6%的参评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评选。
“优秀分工会干部”由各“先进分工会”按一名“优秀分工会干部”推选。
“优秀工会干部”在全体工会干部(包括学院工会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各分工会主席)中按10名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由基层部门工会小组讨论、酝酿、推荐,产生初评名单报部门分工会;
2.各部门分工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决定并报本单位党组织(支部)审批同意;
3.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由部门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报院工会;
4.院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审定。
(二)优秀分工会干部
由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在当选“先进分工会”的部门工会干部中评选产生。
(三)“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年终集体考核测评。
五、材料要求
1.有关表格请从院工会网页下载。
2.一律用蓝、黑水笔填写或打印。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统一发《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
六、工作进程
1.12月20日(周五)前,各部门工会将材料及名单报院工会,逾期视为放弃;
2.12月30日前,院工会审定上报名单;
3、2011年1月25日前,组织评审;
4.2011年2月20日前后择日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
后附: 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doc
附件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3:永州职院工会2011年度“工会积极分子”名额表.xls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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