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兵(男兵)2026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男兵报名流程
1.网上登记 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大专生参军优势及优待政策:
一、全家享荣誉
1.召开入伍欢送会(各高校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
2.家庭享荣誉(①全面落实挂“军属光荣”牌上门送喜报,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等优属传统和政策制度。②对异地入伍的大学生,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在新兵起运后60天内,及时发函到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证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优先评选优秀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受指标限制。)
二、经济优待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湖南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0元,各市州可自行提高奖励标准。)
2.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3.进疆进藏奖励金(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员分拨计划中明确的新疆或西藏地区(包括其他地区的高原条件兵)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不低于10000元一次性奖励。)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5.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6.部队津贴(以部队发放为准。)
三、学业优待
1.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对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
即第6学期(春季)入伍,在各科成绩均合格情况下可以顺利取得毕业证,教育厅文件可免毕业设计,可以毕业生身份入伍。
3.放宽专业限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免试专升本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申请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招生本科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四、就业创业优待
1.享受就业指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退役一年视同应届毕业生(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3.退役后复职复工(大学毕业生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4.服役时间计算工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5.放宽招录计划(①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限制。②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聘)人员总数的30%以上,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
6.国有企业招聘优待(省属国有企业把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总盘子,招聘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10%,招聘信息应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
7.创业优待(①湖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享受创业园区优惠服务;②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税费减免;③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
五、部队发展优势
1.选改军士有优势(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选改中士第1年。尚未取得大学学历的在校生,选改军士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役时间,专科在校生选改为下士第1年。)
2.有机会读军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的义务兵,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有机会报考或保送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