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6-30 点击数: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辅导员工作记载,提升辅导员谈心谈话的职业能力,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意义

谈心谈话是辅导员收集学生基本信息、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辅导员应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与学生个体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工作。

1.次数:辅导员主动找学生谈心谈话,每学年与每位学生谈话至少1次,总谈话次数不少于200人次。

2.方式:面对面、微信、QQ、电话、电子邮件等。

3.备案:谈心谈话后应填写《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见附表1)或在辅导猫上填写“谈心谈话”记录。

第四条 内容

1.谈心谈话的内容涉及但不限于: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工作能力提升、优秀(进步)典型激励、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危机干预、困难帮扶、违纪批评教育等。

2.辅导员遇到下列情况要及时找学生谈心谈话:

(1)学生思想受到外界反面影响,情绪产生波动时;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时;

(3)学生直系亲属生病或病故时;

(4)学生受到奖励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5)学生之间产生矛盾时;

(6)学生学习成绩较差,考试成绩不及格时;

(7)学生不能正确处理男、女关系时;

(8)学生有心理困惑、问题时;

(9)学生遇到其他问题时。

第五条 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是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

6.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涉及到的隐私内容应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7.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六条 备案资料将作为学生奖惩、危机干预、研究决策、事

件处理等的重要依据。


辅导员下寝室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辅导员下学生寝室工作的实效性,特制订辅导员下寝室制度。

第二条 意义

下寝室能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学生更多关心与帮助,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和成长环境。

第三条 要求

1.每周下学生寝室1次以上,每个月要把所带班级学生寝室走访一遍,并及时做好下寝室记录。(附表4)

2.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卫生,每周对学生寝室进行1次卫生检查。

3.每次下寝室进出须到宿管员值班室做好登记。

第四条 内容

1.及时排查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隐患问题。

(1)对于学生上课不关寝室门(或钥匙放在窗户上)、寝室脏乱差、人走未断电(灯、风扇、插座)等现象进行劝诫,并要求整改。

(2)严禁在寝室内乱接乱拉走廊和其它房间的电线、网线、电插座。

(3)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棒等功率超过400W的电器。

(4)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寝室。

(5)及时处理学生寝室内的突发事件(如打架、起哄闹事),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本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汇报,防止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2.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1)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2)负责对寝室内打牌赌博、酗酒、饲养各种宠物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3.指导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寝室文化,做到每学期开展1次富有意义的寝室文化活动,有明确的主题和活动方案。

4.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寝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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