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例会,是指学院为辅导员、班主任定期组织的,以工作部署、信息沟通、学习研讨、经验交流为主要内容的会议,主要包括学生工作例会、专题工作研讨会议等。
第三条 例会应遵循“精简高效、务求实效、民主集中、协同联动”的原则,确保会议质量和工作落实。
第二章 会议类型与组织
第四条 学生工作月度例会:
(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周或最后一周的固定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二)会议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办)负责人主持。
(三)参会人员:全体专职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学工办全体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及相关人员参加。
(四)主要内容:
1. 传达学习上级及学校、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最新文件、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2. 总结上月学生工作总体情况,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动态与数据。
3. 部署本月及近期学生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及具体安排。
4. 通报学生违纪违规、突发事件处理、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5. 交流各年级、各班级工作中遇到的共性或突出问题,研讨解决方案。
6. 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学习或工作交流环节。
第五条 专题工作研讨会议:
(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针对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管理、就业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党团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辅导员(班主任)能力提升等专项工作进行深入研讨。
(二)会议由分管院领导、学工办负责人或相关专项工作负责人召集主持。
(三)参会人员根据议题确定,一般为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及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围绕特定议题,分析现状,剖析问题,分享有效做法,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或专项工作方案。
第六条 学工办内部工作例会:
(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学工办负责人召集主持。
(二)参会人员:学工办全体工作人员、全体专职辅导员。
(三)主要内容:落实月度例会部署,安排本周具体工作,沟通日常管理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进行内部学习与业务交流。
第三章 会议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会议计划与通知:
(一)学工办负责例会年度计划的初步拟定和月度例会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月度例会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正式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及要求。专题会议根据情况及时通知。
(三)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提前做好准备,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八条 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安排相关人员代为参加或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
(二)会议期间应集中精力,关闭或静音通讯工具,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三)会议发言应围绕议题,简明扼要,注重实效。讨论环节应积极参与,畅所欲言。
第九条 会议记录与纪要:
(一)学工办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二)月度例会及重要的专题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及时印发给相关领导和参会人员,并存档备查。纪要应明确议定事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条 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一)会议议定的事项,各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及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
(二)学工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并在下次月度例会上通报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三)对执行不力的,将予以提醒或通报,并纳入相关人员工作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是学院学生工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应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