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和宣传高职教育理论以及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最新动态,重点研究和宣传职教本科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共同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研究和宣传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理念,研究和制定学校发展战略。 2、根据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办学定位,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学风建设发展规划、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规划、智慧化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各二级学院发展规划等,同时负责组织对各分项规划和部门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督查和评估。 3、负责跟踪国内外职业教育政策与实践动态,收集、整理、传递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情报资料。 4、围绕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学院党委、行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及参考。 5、负责学校章程起草并按程序报批,对学校章程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咨询。 6、负责制(修)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专项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并考核各类规划的落实。 7、围绕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大资源配置等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建议方案。 8、负责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等的扎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加深横向联系与沟通合作。 9、负责加强校本研究和成果宣传,提供咨询服务。 10、参与学校整体性重大材料撰写或修改提升工作。 11、负责各级课题、人文社科项目、学校重大项目等申报、立项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公益性项目的计划申报、立项与管理工作 13、负责《潇湘职业教育研究》办刊。 14、负责对学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总体设计和统筹规划工作。负责学校重点专项工作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及总结验收工作。 15、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