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国际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和国际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国际学生公寓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管理,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占用或调整公寓做其他用途。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依据国际交流学院提供的国际学生名册,安排国际学生住宿。入住公寓的国际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
第四条 学生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传教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第五条 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住在公寓里的国际学生和来访者。
第二章 住宿
第六条 国际学生原则上应入住留学生公寓,如有需要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七条 持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在我校注册的国际学生,可入住留学生公寓,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安排住宿。
第八条 国际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入住指定房间和床位,严禁私自换房、转租或转借床位。
第九条 学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缴纳当年的住宿费,否则不能注册。
第十条 宿管人员负责楼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寝室内务由学生自我管理。
第九条 因毕业、结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国际学生,应当向学生工作处办理退宿手续:结清住宿费、交还钥匙和交验家具等,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公寓,如有逾期,视同国际学生自愿放弃室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后勤保卫处有权处理,相关损失由国际学生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申请换房、中途退房以及重新入住的国际学生须到国际交流学院领取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公寓异动审批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在学校住宿的国际学生不得无故晚归,更不准无故外宿。因故不能在校住宿者,须事先写出外宿申请单,注明外宿原因、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经班主任、辅导员、学院(部)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十二条 寒、暑假期间不得留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留校者,必须按程序报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国际学生管理工作,留校国际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处分配床位。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回公寓(宿舍)休息,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出。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者,必须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向宿管员说明原因,同时要履行验证登记手续;进出人员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严禁在公寓(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盆、摔瓶子等;严禁在公寓(宿舍)内张贴、收藏、阅读、观看淫秽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张贴大小字报、广告等。
第十五条 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不得在公寓(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
第十六条 学生不得进行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不准留宿异性。
第十八条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十九条 严禁外来车辆、学生电动车和无牌摩托车进入学生公寓(宿舍)。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是代表学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值班人员和清洁人员),学生必须尊重并接受其管理,不得进行侮辱、漫骂和殴打。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权查看学生证,学生必须主动配合。
第四章 公共设施
第二十一条 应保持公寓的干净和清洁。请勿在公共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等,不要在墙壁、家具上刻画,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 请勿把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投入厕所和下水道内,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活。
第二十三条 请勿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不要将废弃物放置于走廊、通道、楼梯间及公共活动场所。
第二十四条 公寓内配备的供水、供电设施及家具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修,由后勤保卫处派人修理,不得私自处理。
第五章 会客制度
第二十五条 来访者进入国际学生公寓时必须办理会客登记,来访者应在规定会客时间结束前离开公寓。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入住国际学生的安全,来访者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国际学生宿舍会客,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工作证或身份证等),填写会客单,经公寓管理人员审验,方可进公寓会客。
第二十七条 来访者不得在国际学生公寓留宿。
第二十八条 会客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21:00】,周六、周日【09:00~22:00】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公寓(宿舍)以房间为单位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寝室长负责排定卫生值日表。值日生每天必须将房间打扫整理;将垃圾装袋后送到指定地点,并督促本寝室成员整理好个人内务。宿舍内务布置格调高雅,力求反映专业特色。宿舍卫生要做到“五净”:即地面净、墙壁净、设备净、门窗玻璃净、桌面窗台净。“三整齐”:即用具安放整齐、个人床铺整齐、书报杂志存放整齐。室内无异味。全体宿舍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条 为了保持楼道卫生和整洁,学生每天打扫寝室卫生时间为:早上7:30以前,中午12:30-13:00,晚上18:00-18:30。
第三十一条 严禁将擦便纸、卫生巾、抹布、薄膜袋等杂物丢入便池,造成下水道堵塞。违者除负责疏通费用外,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上述物品应放在塑料篓内,集中倒入垃圾袋。
第七章 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际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以下处罚: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报告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该国驻华使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和注销学习签证。自费生:报告至该国驻华使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和注销学习签证。
1.禁止在公寓房间和公共区域里点蜡烛、搭建电线和吸烟。
2.禁止在公寓里养任何宠物,如猫、狗、鸟等,以及类似的宠物。
3.禁止给房间增加或更换门锁。
4.禁止配钥匙和借钥匙与他人。
5.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或发放违禁药品。
6.禁止在公寓内堆放任何对健康或安全有害的易燃、易爆、容易腐蚀和有毒的物品。
7.禁止携带或储存对他人安全有威胁的刀或枪(包括仿真枪)。
8.禁止在公寓区点火或燃放烟花。
9.禁止使用电炉、电磁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干鞋器等大功率电器,以防止火灾发生。因使用违规电器而引发事故,其全部损失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禁止在公共厨房之外的区域内做饭。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和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