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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教 务 处 简 介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调度、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完善、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教学重点项目工作。

   3.责专业建设工作。

   4.负责课程建设工作。

   5.负责常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教研室管理工作。

   7.负责人培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制修订。

   8.负责毕业设计管理工作。

   9.负责新增专业相关工作。

   10.负责教材管理工作。

   11.负责教师教学竞赛工作。

   12.负责教室及公用机房管理工作。

   13.负责实验实训管理14.负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15.负责学生技能竞赛工作。

   16.负责技能抽考工作。

   17.负责教师岗位实践工作。

   18.负责校企合作工作。

   19.负责校内外考试工20.负责成绩管理工作。

   21.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22.负责“1+X”证书试点工作。

   23.负责除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工作。

   2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