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际学生教学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国际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一、选课
1、国际学生包括学历教育大专生和非学历教育生。国际学生的教学管理事务由教务处和所在二级学院负责。
2、国际学生注册以后,大一集中进行汉语听、说、读、写的学习,大二在所在学院选课学习。
3、根据学校学分制实施的要求,选择任课教师、选择课程,参考《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执行。
4、国际学生选课、改选、退选均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必须在开学第3周之前经院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办理相关退选或改选手续。
5、为保证学生在规定的学籍管理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国际学生每学期修课程总学分最高不能超过28学分,最低不低于18学分。
6、国际学生汉语水平必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方能进入专业学习。
7、思想政治理论课 (包括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概论)和《形势与政策》、《国防教育》课程,国际学生可以免修。国际学生其他课程的考试、考核工作同其他全日制专科学生,不及格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进行补考和重修。
二、课堂纪律与考勤
1、国际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间不随意出入教室,不在教室内吃东西或做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事情。
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课,均视为旷课。
3、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迟到或早退三次算旷课1学时),上报学生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分,由国际交流学院通报学生家长及国际学生国家的驻华使(领)馆。
4、禁止穿背心、拖鞋出入教室和实验实训室。
三、课程考核与成绩
1、学历教育大专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或者考查。
2、缺课达到该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必须重修。
3、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其中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4、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次考试成绩记为零分。国际学生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办理了请假手续的,可以申请补考。
5、国际学生所学课程不合格,可申请补考,补考的成绩最高计60分。补考不合格者,必须重修。重修费用由国际学生本人承担。
6、考试作弊者,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期总评成绩,该门课程重修。
四、实习实训管理
1、国际学生的实习实训管理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国际学生的校内实训或者校外见习和岗位实习实习。
3、国际学生在实习期间要遵守学院的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理。
4、教学实习实训活动结束后,国际学生要达到合格,否则不能获得毕业证。
五、毕业成绩要求
1、学历教育大专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毕业设计,发给毕业证书。
2、非学历教育生完成修课计划,给予课程认证证书;如通过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将获得技能证书。
3、学历教育大专生在三年内达不到所规定的总学分,或者毕业设计未能通过,只发给结业证书;补满所规定的学分,毕业设计获得合格者准予毕业。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